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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3-18

各高等院校,各党校,省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近期,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先后通报终止了几起学术不规范问题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为加强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树立良好学风,恪守学术规范,确保项目结项通过率,现就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进行检测

对所有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的申请结项成果由各管理单位统一到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查新工作站(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2806;联系人:李明霞;电话:65838018进行文本复制检测。文本复制检测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5.0版)”。

二、从严审核把关

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的结项成果总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0%,对存在引用其他成果却未按规范标注或总文字复制比超过20%的项目要退回修改、检测,复检过关后再报省社科规划办办理结项事宜。

三、如实填写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各项目管理单位责任,我办拟制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结项意见表》,各科研管理单位要对照相关事项认真填写,科研(社科)处意见栏中科研(社科)处处长签名必须是本人签名,不得以签章等代理。

四、统一报送材料

各管理单位项目结项申请材料由各管理部门统一报送,不得由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报送,否则,不予受理。报送结项材料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结项意见表,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查新工作站成果查新报告,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纸质版和电子版,两套鉴定结项审批书,两套最终成果简介,5套匿名最终成果(纸质版),刻录有最终成果和最终成果简介的光盘(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需要提供二者之间区别和联系的纸质说明以及原论文(报告)电子版文件)。

附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结项意见表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

2014年8月10日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结项意见表
单位:

项目名称
(编 号)
查新结果
经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5.0检测,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为x.x%,总文字复制比为x.x%。
科研(社科)处
同意鉴定并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
科研(社科)处处长签名:
公章
省社科规划办
拟办人: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