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杜绝无故长期拖延项目的情况发生,我办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未结项省社科规划项目作终止处理。具体范围是:2006年以前(含2006年)立项但至今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省社科规划项目(我办已经备案的极少数基础理论研究项目除外)。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这类项目即予以终止,省社科规划办不再受理这类项目的结项申请,其预留款也不再拨付。
特此通告。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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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杜绝无故长期拖延项目的情况发生,我办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未结项省社科规划项目作终止处理。具体范围是:2006年以前(含2006年)立项但至今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省社科规划项目(我办已经备案的极少数基础理论研究项目除外)。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这类项目即予以终止,省社科规划办不再受理这类项目的结项申请,其预留款也不再拨付。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