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报送电子版成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1]第8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档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成果报送材料新增加电子版。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时通知相关课题组及项目负责人,从即日起需在原来规定的材料之外再提交2份电子版成果,1份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1份由我办存档(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直接组织鉴定的项目,则需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报送5份纸质版成果和1份电子版成果)。修改后复审的项目,需报送2份电子版成果修改稿和2份纸质版“修改说明”。
电子版成果的格式要求如下:将项目最终成果和成果简介分别以WORD文档格式储存于电子光盘,光盘装在方形光盘盒中,并在光盘盒外面贴标签注明所属项目的单位、批准号和负责人姓名。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精神,把好申报材料审核关。未按通知要求报送电子版成果的结项材料,我办不予受理。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1年3月20日